版本:A/0 修订号:1 本次发布日期:2021年03月18日
1.目的
补充因特殊审核(如采用ICT审核方式)局限性造成的薄弱环节和未尽事宜,现场查证前期审核初步结论及其认证证书的有效性。
适用于疫情期间“文件评审 远程审核 补充现场”审核模式,预定的“补充现场”;或其他特殊审核模式中技术委员会确认的补充现场审核及其他类似情况的补充现场审核活动。
2.审核依据
审核任务书;原审核记录/报告提出的其他事项;
3.总则
3.1 补充现场审核
类似“文件审核 远程审核 补充现场 ” 审核模式的“下半场”。
3.2 审核组安排
应安排前期远程审核组长和成员负责补充审核工作;尤其是原组内专业审核员,应参
与补充现场审核组;必要时,审核部组织专项审核技术交底;以确保两次审核的业务连续
性。
3.3 现场审核策划
应考虑上次远程审核与本次补充现场审核的衔接;尤其是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等活动关键场所(如项目部)的跟踪审核,宜首选上次远程审核截止目前尚未完工的项目;当上次远程审核项目不具备条件时,再考虑另外现场。
注:补充现场审核,必须安排生产/服务现场。
3.4 进一步强化专业审核员的职能和作用
现场审核中专业条款相关场所和过程的实施情况要有专业审核员的认可,以避免非专业组长的疏漏。必要时在审核专项技术交底中予以明确。
3.5 补充现场审核的首末次会议等组织形式,参照正常审核议程要求。
3.6 技术委员会对补充现场评定要求
依照本文件和公司认证决定程序进行评定。重点复核本文件提出的审核重点是否审核到位,获取的信息是否足以支持做出保持认证的决定。
4.审核计划编制
4.1除按本机构正常审核要求之外,还应:
针对认证范围、产品特征,认证标准体系核心要求/专业条款要求;认证范围涉及的主要过程/重要因素涉及的主要部门、主要场所、关键活动,以弥补远程审核工作的不足。
4.2 审核计划策划关注条款(过程)(不限于此)
4.2.1 QMS
至少策划8.1、8.2(销售型企业)、8.5.1、 8.6、9.1.1 及其必要时的 7.1、8.4、 8.5.6 等相关活动;
4.2.2 EMS/OHSMS
至少策划8.1、8.2、6.1.2 及其必要时的 6.1.3、6.1.4(法规)、9.1.1(专项检验监测、综合检验监测)、9.1.2(合规性)、7.1 等相关活动;
4.2.3 ISMS
至少策划8、A.8、A.9、A.11 等控制措施实施的情况,如涉及与产品生产或服 务提供直接相关,还应考虑 A.12、A.13、A.14、A.17;
4.2.4 FSMS
至少包括生产现场8.2.3、8.5.4 条款(旧版标准中生产现场 7.2.3、7.5、7.6 条款),必要时考虑8.3、8.9;
4.2.5 其他认证以此类推
如1,建筑业施工:应考虑工程技术、安全环保部门,必要时材料设备部门(公司)、试验室;具有代表性的部门及其“危大工程”、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 因素的管理策划与控制。
如2,化工厂:应考虑生产技术、安全环保部门,生产车间、仓库、检验实验 室及其配套、附属部门;关注必要的设备管理、物资采购、仓储活动和场所;关注环保/职业健康安全尤其相关设备设施、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的管理策划 与控制。
如3,勘察设计、项目管理等技术服务单位:应考虑机关业务主控、安健环主控、后勤消防保卫部门;关注基层分公司的管理,关注钻探、测绘等外包过程, 关注项目策划、勘察外业,试验室内业,岩土设计监测活动生产技术、安全环保 部门;关注环保/职业健康安全尤其相关设备设施、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的 管理策划与控制。
5.审核记录
审核记录,同正常审核要求,是补充审核的新的证据;其审核证据和审核发现,应体现组织活动“5W1H”信息,表述现场抽样要求,具备可追溯性。
审核记录是审核活动中收集、整理后提交的保持的文件信息,收集的验收报告之类的原始资料,需要“验证”“评价”后形成“审核证据”或“审核发现”,再提交机构审议,且应查证真实有效性。
6. 审核报告
6.2 审核组长会同前次报告,综合表述最终审核结论,增加本次补充现场的内容。
如无否定性意见,在209-1表“审核组推荐意见”栏目表述“特殊审核”结论。
6.4 补充审核其他说明 在209-2表“审核报告正文”,简述本次补充的基本审核情况,如审核人员、现场、实施过程等上述未尽事宜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6.5 补充审核《管理体系审核报告》新增内容提示。
7.1 附录 1:补充审核《管理体系审核报告/审核记录》新增内容提示(尤其红色字体)
7.2 附录 2:审核材料清单(疫情防控期间补充审核提交说明)
7.3 附录 3:《疫情防控期间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补充说明
附录一:补充审核《管理体系审核报告》新增内容提示(尤其红色字体)
一、基本信息
补充审核涉及的重点认证范围、审核范围与变更说明;
二、审核综述
补充审核涉及的重点:
1、风险和机遇的确定及其应对措施的策划情况
着重描述:措施的策划结果,即针对已确定风险和机遇所策划的主要控制措施及其这些措施适宜性、充分性。
2、资源及运行环境的确定、提供、维护和保持情况及其他
简要描述:为过程运行有效所需的人力资源,产品和服务提供设备设施,重要环境因素/危险源控制设施(如:主要生产设施、污水处理设备、除尘设施等),检验试验设备/设施的充分性、适宜性;过程有效运行所需环境的适宜性和充分;同时描述这些基础设施和环境能否满足生产和服务提供要求、检验、试验要求以及重要因素控制要求。
适用时,包括:
1、产品和服务的设计和开发能力及控制情况(QMS/ISMS/FSMS适用);
2、外部提供产品和服务的控制情况.( QMS/ISMS/FSMS 适用)
简要描述:外部提供的过程、产品和服务的内容;对外部供方的评价、选择、控制的相关准则及其适宜性和可操作性;对外部供方及其输出结果的控制措施及其是否满足相关准则要求的情况,尤其是生产和服务大部或全部由外部供方提供时,能否确保产品和服务符合要求的情况。认证依据为 GB/T50430 时:应着重 描述: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管理、分包管理。
产品和服务提供过程控制情况(QMS/ISMS/ITSMS/FSMS 适用)
简要描述:主要工艺流程及参数的控制方法和结果,应具体描述关键过程、特殊过程的控制措施。现场审核中观察到的工艺文件、作业指导文件的适宜性和可操作性,设备设施保障能力,生产和服务环境的符合性,生产工艺、和服务提供规范执行情况(也包括:DCS(分布式控制系统)控制系统的可靠性、稳定性)。
环境因素/危险源的识别、评价及运行控制情况
简要描述:按产生重要环境因素/重大危险源的过程,详细描述对这些环 境因素/危险源的控制的方法、措施及效果。EMS 认证时还应简述环境因素识别时 对产品生命周期的考虑情况;OHSMS 认证依据为 GB/T45001-2020 版时,着重描述:消除危险源和降低 OH&S 风险的控制层级、变更管理、采购“物资、外包、 承包方”管理等方面的实施情况;事故事件的管控;
5、合规性义务的获取、确定、应用和评价实施情况
适用时附监测结果,作为合规性评价的依据,高风险项目,还应着重描述高风险组织
合规性评价及其报告的主要内容;
6、绩效评价的实施情况
简要描述:绩效评价对象、方法、周期等策划结果的适宜性、充分性以及实施情况和
效果。突出:关键过程、重大因素现场的监督检查及其事故不符合是否审核到位;
7、FSMS关键控制点/OPRP 和关键限值/行动准则的监控与纠偏情况
简要描述:现场观察验证的认证范围内涉及产品的各个 CCP 点 CL 的符 合性以及各个 OPPR 行动准则的符合性(不涉及现场观察验证的 CCP 或 OPRP, 根据现场产品进行追溯验证,如 CCP 是原辅料验收,可根据现场生产产品使用的 原料批次追溯验证该 CCP 点的符合性)
( FSMS)前提方案的适宜性、符合性、有效性及实施情况
简要描述:企业前提方案涉及的相关要求以及现场观察的符合性。
附录二:审核材料清单(疫情补充审核提交说明)
疫情防控期间补充审核材料清单(部分)
组织名称:
认证体系:□QMS □EMS □OHSMS □ISMS □IPMS □HACCP □FSMS
序号 | 材料名称 | 份数 | 备注 |
1 | 审核任务书 | √ | |
2 | 文件审核报告 | 适用时 | |
3 | 上一认证周期绩效评价报告 | 再认证使用。电子版 | |
4 | 审核计划 | √ | |
5 | 现场审核专业指导培训表 | 适用时 | |
6 | 首次会议签到表 | √ | |
7 | 末次会议签到表 | √ | |
8 | 审核记录 | √ | |
9 | 不符合报告 | 适用时 | |
10 | 纠正措施验证报告 | 适用时 | |
11 | 审核报告 | √ | |
12 | 认证证书确认单 | 适用时 | |
13 | 受审核方特种设备/监视测量设备清单 | 适用时 | |
14 | 廉洁自律声明 | √ | |
15 | 手册、程序文件 | 适用时 | |
16 | 多场所项目清单 | 适用时 | |
17 | 上一次不符合报告 | 需验证 | |
18 | 营业证照、许可证、资质证明 | 适用时 |
附录三:《疫情防控期间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补充说明
1. 风险等级划分是机构依据 CNAS-GC11 等认可规范要求制定了文件的,审核层 面审核组应按不同等级区别对待,做好风险应对;
2.远程审核项目任务书所说是预留人日,是预备跟踪补充现场时用,为疫情时期特殊审核活动之外的必要时的预算。
3. 审核计划,在目前疫情状态下,对“补充现场 模式”,先不安排;待疫情解除之后,另行策划并实施。
5. 至于“补充现场模式”的时机,有待审核组根据远程审核发现评定,其后,经技委会/审核部审议评审确定;如需要,机构待疫情解除之后,另行策划后续“补 充现场 ”事宜。
7. 针对远程审核,有待有进一步思考:认证审核的产品是什么?审核组的产品或者过程产品是什么?
8. 应理解为:认证审核的“产品”是形成审核结论的信息。审核组成员收集的审核证据和审核发现是审核过程中的“半成品”,经过综合分析与判断,形成审核组的最终结论才是审核组的“产品”,集中体现在《审核报告》当中。
9. 关于审核记录
1)审核记录的形成与输出,同正常审核要求。其审核证据和审核发现,还是以审核记录描述为主。审核记录是审核活动中收集、整理、加工而后提交的保持的文件信息,音频资料是旁证佐证,不能代替正常完整的审核记录。
2)收集的信息和受审核方的原始资料,需要“加工”、“处理”而后“发布” 形成“审核发现”,再提交机构评定。而不是一堆零散的电子化数据信息或影 像资料。审核组远程收集的信息和受审核方的原始资料,要客观、实事求是, 如实记录审核时的审核情况,并对运程审核真实性负责。
3)远程审核,是借助信息和通信技术(ICT)的手段,影像音频是工具,审
核还是以文本文件为主。疫情下的特殊审核包括釆用运程技术审核。
4) 远程审核中,视频文件是审核现场的实时情况记录的一种载体。可适当提供的现场视频记录。视频应记录 关键节点,录制时应简洁、明了,便于上传、下载和查阅,尽量压缩文件容量。 审核现场视频一般适用于:首、末次会议中审核组长与高管层代表性发言,领 导层审核代表性发言,关键场所、过程状态信息(如:关键工序质量控制动态 参数等)、项目实施现场代表情场景等。
5) 一般风险不大的项目审核,将首末次会议、关键过程、工艺能力确认、重要环境因素、危险源现场控制情况等提交部分照片或视频(或视频截图),以 证实审核过程的真实性和关键信息的可信度即可。
6) 对风险较大项目审核,至于审核记录中照片或视频(或视频截图)比重数量,因受审核方认证体系、认证范围、基础条件不同,组织业务活 动相应审核证据涉及的数据信息差异很大,目前不宜统一规定,原则上“量体 裁衣””与风险管理匹配。有待审核实践中探索,适当时,机构再提出远程审核 电子音视频和电子纸质记录的具体清单。现阶段不宜少于一般风险项目要求。
10. 认证风险高风险及其管理,包括认证范围内 EMS/OHS 一级风险、其他领域专 业代码带* 号的高风险专业类别。机构《认证业务范围及风险等级分 类》有具体划分,可关注查询。
1)高风险项目由机构审核方案策划人员在相关流程资料中进行特殊标注,以便于审核实施过程组长等相关方予以关注;
2) 审核组应根据认证风险程度,采取审核应对风险和机遇的措施;
3) 评定根据项目分析程度,考虑把关力度。
11. 审核模式既然包含 文件审核+现场审核模式,对于远程审核,目前阶段即使现场没工作停工,审核组稽查内部管理时,也要查证:
1)停工状况下的安全保卫、消防、重要部位、安全环保、大塑设备设施防护等管理状态;
2) 防疫及其他应急准备与响应情况,应急措施的符合性;
3)其他可以远程审视的场景,如施工工地的安全文明施工工地情况.......现场 企业是否有人值班,可以用几张(段)图片的形式体现。
4)对材料部门办会楼、食堂、仓库同样如此。
12. 远程审核审核模式中途变更问题
1)审核任务书列出的审核模式,中途需要调整时,应有相关变更手续。然后,取消预留人日,同时审核方案调整。
2) 方案调整应该是市场部到审核部再到组长,按常规要求管理。审核模式变更的需求,可由受审核方申请,也可由审核组长提出,均需经市场部先沟通调 整方案、审核部变更再到组长实施;总之,机构内外应双向沟通,各自发挥主 观能动性,确保审核方案与模式合情合理,“变更”得到有效控制。
3)项目审核方案策划,审核模式是根据评审确定的。二个阶段可以不一致。一二阶段审核模式如不相同,总体策划时应有理有据,已同时确认一阶段是在疫期时期,二阶段不在疫情时期,有已知疫情解除、生产正常、人员交通的具体时间表等预测证据。且一二阶段应有符合常理的时间间隔。若中途变化,需履行相关“变更”手续。
4)如果确实具备现场审核的条件时,应鼓励实施现场审核。
5)二阶段审核模式实施过程中途变更,引起的相应信息、传递、审核及其资料对接等“变更”,应关注相应文件并通知信息变更。